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一览表山东省

发布时间:2024-04-14 13:57:48

一、最高补贴额
| 品目 | 最高补贴额(元) |
|---|---|
| 拖拉机(含水稻插秧机、起垄机) | 50000 |
| 联合收割机 | 80000 |
| 播种机 | 20000 |
| 植保机械(含喷雾机、施肥机) | 15000 |
| 秸秆粉碎还田设备(含铡草机、粉碎机) | 10000 |
| 园林机械(含草坪机、修枝机) | 8000 |
| 畜禽养殖机械(含饲料粉碎机、清粪机) | 5000 |
| 渔业机械(含网箱、渔船) | 10000 |
二、补贴对象
符合山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管理办法规定的农业生产经营者。
购买的农机产品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且在农业部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内。
农机产品已安装使用,且未超过使用年限。
三、补贴申请程序
1. 登记申报:农业生产经营者在购买农机产品后,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提出补贴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2. 审核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符合补贴条件的名单。
3. 上报审批:乡镇人民政府将符合条件的申报单据汇总后,上报县级农业农村局。
4. 拨付补贴:县级农业农村局对审核通过的名单进行公示,并拨付补贴资金至农业生产经营者账户。
四、注意事项
补贴资金不得用于购买二手农机产品。
农业生产经营者申请补贴时,应提供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
骗取或冒领补贴资金的,将追回补贴资金并处以罚款。
五、其他信息
具体补贴金额以当地农业农村局公布为准。
补贴政策如有调整,请以当地农业农村局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