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业用地2020年九月政策

发布时间:2024-06-04 03:44:31
本文目录一览一、关于养殖业占地的最新政策[法律分析]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出台的政策要求,农村地区在建设过程中可以优先发展规模化养殖。 而且,《全国土地分类》中明确规定,规模化养殖用地属于农用地,在农用地上建设养殖场,不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无需审核和审查。 。 批准养殖用地。 然而,要建设繁殖地,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养殖用地必须事先由国土资源部门统一规划,尽量不能占用基本农田。 2、养殖事项须个人申请,经村、镇批准后,到村(镇)办理。 畜牧部门办理规模化养殖登记手续。 3、养殖用地上建立永久性建筑物,无法恢复农业的,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体公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 全民所有,即政府所有的土地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实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划拨、买卖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土地。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但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分配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三条合理评价和利用土地,有效保护耕地,是我国的政策。 各级人民政府要采取措施,全面果断谋划

二、国家对养殖业占地规定关于国家关于养殖业占地的规定,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解答:
1国家政策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的不断提高。 标准、养殖业作为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养殖业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养殖业占地的规定。
2养殖业用地分类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养殖业用地管理办法》,养殖业用地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基本农用地:主要用于种植粮食、油料、蔬菜等农作物,不得用于养殖。
(二)一般农用地:主要用于种植粮食、油料、蔬菜等农作物。 可以用于养殖,但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三)林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可用于养殖,但须符合有关规定。
(四)牧场:主要用于牧草种植和畜牧业生产。 可以用于养殖,但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五)水域:主要用于水产养殖,可以用于水产养殖,但须符合相关规定。
(六)其他土地利用:包括荒地、沙土、盐碱土等,可以用于养殖,但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3养殖业用地审批程序
根据《养殖业用地管理规定》,养殖业用地必须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审批。 程序:
(一)申请:养殖场(户)在当地申请。 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并提交有关材料。
(二)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县级人民政府。
(三)审批:县级人民政府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报直辖市级人民政府审批。
(四)报名:市人民政府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报省级人民政府审批。
(五)登记:省人民政府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国务院土地管理部门。
4养殖业用地管理要求
为了保障养殖业可持续发展,国家对养殖业用地提出以下管理要求:
(1)合理布局:养殖场(户)应遵循科学规划、合理规划的原则,避免盲目扩张。
(二)节约土地:农场(户)要充分利用现有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减少耕地占用。
(三)保护环境:养殖场(户)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养殖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四)严格审批:各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养殖业用地,确保合法、合规。
5养殖业用地优惠政策
为促进养殖业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包括:
(一)优惠。 土地使用: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可享受土地使用费减免、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减免等优惠政策。
(二)财政支持:符合条件的农场(户)可享受国家和地方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等扶持政策。
(三)技术支持:符合条件的农场(户)可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技术支持、培训等服务。
摘要:国家对养殖业占地提出了严格的审批程序和管理要求,旨在规范养殖业发展,保护生态环境。 与此同时,国家还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养殖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养殖场(户)申请养殖用地时,必须充分了解相关政策,确保遵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第二条
承诺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利用、繁育、生长、经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家禽、运输等活动,适用本法。
第十一条
畜禽确定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名录。 蜂、蚕资源的保护、利用、生产、经营,适用本法有关规定。 三、2020年新盖猪圈场地的规定?9月起,农田建猪舍无需许可!
国土资源部最新制定的《全国土地分类》和《畜牧业用地处理指导要求》规定,畜牧业用地属于农用地和粮仓、房屋建设用地。 不构成土地用途的改变。 因此,畜牧业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田,不再需审批为建设用地或临时用地。
充分尊重土地承包者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在不破坏耕地层次和耕作条件的情况下,土地承包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使用耕地进行畜牧业。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畜禽规模化养殖用地政策的通知,要求各地地方政府要充分考虑问题畜牧业和规模化畜牧业。 土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中的家禽养殖,旨在满足家禽养殖需求,储备土地资金,提供土地条件。
任何地方政府不得以建设新农村、改善环境为目的,禁止、限制规模化畜禽养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本农牧合作社经济组织必须按照镇(镇)的指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规化畜禽养殖所需的大面积作为农用地进行管理,作为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的用地。 无需批准。 农用地转用手续“
”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设立或者共同举办的其他企业和个人从事规模化畜禽养殖的耕地;对畜禽圈舍等生产设施和绿色隔离带实行分散管理。 土地按农用地管理,农地、房屋管理、防疫等无需审批手续;控制工程、饲料仓库、硬化道路等附属工程属于实体工程(构筑物),用地按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必须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