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19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发布时间:2024-05-09 09:34:46


补贴范围
农作物生产机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
畜禽养殖机械(饲料加工机、挤奶机等)
林业机械(林业播种机、采伐机等)
农田水利机械(抽水机、喷灌机等)
农业信息技术装备(遥感监测系统、无人机等)
补贴对象
购买农机的农业生产经营者(含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
购买农机的集体经济组织和国有农场
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根据农机类型、购机时间、地区等因素而定,具体如下:
| 农机类型 | 补贴标准 |
|---|---|
| 大型拖拉机 | 7-20万元 |
| 中小型拖拉机 | 3-10万元 |
| 联合收割机 | 10-30万元 |
| 饲料加工机 | 0.5-5万元 |
| 挤奶机 | 0.5-3万元 |
| 林业播种机 | 2-6万元 |
| 采伐机 | 3-9万元 |
| 抽水机 | 0.5-2万元 |
| 喷灌机 | 0.5-3万元 |
申报程序
农机经营者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提交申请材料(身份证、购机发票、农机登记证等)
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申报材料,确认符合条件
农业农村部门发放补贴资金
注意事项
补贴资金限于当年使用,逾期作废
补贴农机必须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农机安全技术要求
补贴农机必须在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使用
享受补贴后,农机不得转让或出租
违规使用补贴资金的,将追回补贴资金并依法处罚